證券時報網
吳曉輝
2023-12-11 09:24
今年以來,監管層對于債券市場的違規行為頻頻出手。日前,銀行間交易商協會公示多份自律處分決定,江西銀行、鄭州銀行、青島銀行、大連銀行、粵財信托等5家機構及個人因存在債券代持交易等違規行為,受到處分。此外,年內還有民生證券、宏信證券、五礦證券等機構因債券承銷違規紛紛被出具警示函
根據公示,大連銀行作為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機構,違規開展為他人暫時持有債券的相關交易,規避相關監管規定,虛增做市交易量,相關交易未反映真實或正當交易目的,未嚴格遵守做市業務規范,內部未能有效防范交易發生?;涁斝磐泄芾淼男磐挟a品根據相關方要求,多次以高于市價買入涉及代持的債券并以貼近市價賣出,為相關方兌現債券損益,相關交易未反映正當業務目的或合理經濟目的。
記者在采訪時了解到,債券代持曾廣泛存在于債券交易市場,債券代持雙方往往通過協議進行一系列交易安排,讓實際持有人仍承擔標的債券的收益及風險,代持方獲取一定收益。
記者注意到,除了債券交易違規,今年還有多家金融機構因債券承銷違規而被罰。
1月,民生證券收到證監會上海監管局警示函,原因是在從事債券承銷及受托管理業務過程中存在盡職調查不充分等問題。
2月,上交所發布關于對宏信證券和川財證券予以書面警示的決定。
3月,五礦證券作為五礦-龍元建設應收賬款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管理人,存在未充分履行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管理人職責,未能有效防范基礎資產資金與其他資金混同及挪用等問題,被寧波監管局出具警示函。